读后感不仅是对书籍的评价,更是对自我成长的记录与反思,读后感促使我们深入理解书中情节,增强分析能力,下面是总结社小编为您分享的走月亮,读后感参考8篇,感谢您的参阅。
走月亮,读后感篇1
大四时候看尼采的超人理论,说这个社会不能容忍部分人凌驾于规则之上,进而破坏部分人的生活。我们也不得不承认,无论怎样的道德体系,适用的都只是大多数芸芸众生,而更多推动这个社会的天才,却往往不能适应于普遍性的社会规则。
斯特里克兰背叛了几乎所有人,妻子孩子朋友,他一直在用很极端的`方式表达着对金钱地位以及别人同情的厌恶,在书过去三分之二的时候我都对这个男主着实爱不起来。吊儿郎当的没有责任心又毫无义气不懂感恩,仿佛全世界就只有他一个人,自私的活着。我一直想知道究竟什么才能撼动他那颗冷漠无情的心,直看到最后才恍然,他特立独行,他桀骜不驯,他不在乎世人的目光,都是因为他只忠于自己的心,为了那虚无缥缈的目的地,独立的活着。
艺术作品的深浅并非只浮于手法技巧,斯特里克兰瞎着还画得出那般震人心魄的伟作不仅源于灵魂深处的渴望和对艺术毫无道理的使命感,更源于他把自己对世事与人性的通透与洞察融入了作品。艺术家本就是通过艺术手段传达主观世界,手段不是目的。这也恰恰解释了为什么他要义无反顾的离开生活了17年的地方,因为不能兼得,那种环境和身份束缚了他主观世界的构建和释放。斯特里克兰是天才,所以他总与周围格格不入,也时常对周围人的言辞行为表露出讥诮、嘲讽、不屑,这是两种精神层面的碰撞。
走月亮,读后感篇2
不是天才,依然勇敢。——题记
作为一本常年占据必读榜和弃读榜前十名的书,说实话,这本书很难让人爱起来。主线剧情也并不复杂,伦敦一位证券经纪人思特里克兰德,在夜校学习一年绘画后,辞职并离开家,前往巴黎学画,后来在一个小岛病逝。生前并没有多少名气,死后成为著名画家,他的原型是高更,与梵高齐名。
很多人将此书理解为:月亮代表高高在上的理想,六便士代表现实。
如果将这样一个故事定义为一个中年男子为追梦,放弃事业和妻子,最后一举成名,从而反思理想与现实的话,不免有些遗憾。他追求的是艺术吗?仅仅如此吗?如果不是,那是什么?
这个问题着我读完了这本书。
克兰德在决定学画时,并不知道自己是天才啊,他之所以选择,是因为画得开心,他作为一个人士,理想却是创作。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自己长大的,自己渴望实现的目标,只是有时我们的愿望和目标似乎有些遥遥无期,难道我们就要放弃吗?我们都是时代大潮中一粒微尘,我们活着,拼命奔向目标,不是为了到头来发现自己不是天才而放弃,而是书中想告诉我们的;不是天才依然可以勇敢,不负此生。
理想是一把双刃剑,你要实现势必要放弃一些东西,很多人放弃了理想,因为我们活不成纯粹的人。只要月亮你就会饿死,只要六便士你就会活得庸俗。若想两手抓,又会发现,月亮够不着,六便士太少。
只有极致纯粹的人,才能不顾一切的'去追求理想。但这也是一种悲哀,伟大而孤独。
赋予一个人超常的才华,自然也要拿走一些,让贝多芬耳聋,莫奈失明,草间弥生出现,图灵。选中的天才,自有其痛苦和快乐,而我们大多数普通人,披着一个理想的外衣,活在市井中。
我们的生活很简单,很单纯,没有雄心壮志,也没有割肉喂鹰。因为平凡乃至平庸,所以才能拥有最简单的快乐,吃饭喝茶,看一花一树,满足于当下。
这样活着不能说不是一种幸运,人最终都要归于尘土寻找平凡。
走月亮,读后感篇3
?月亮和六便士》是我很喜欢的一本书,感谢朋友推荐。对于“月光”,对于“六便士”,我想我们应该仰望崇高的月光,追求崇高的理想,在这条路上不顾一切的追求和努力,任何时候我们准备开始,都将不会认为是迟到的。我想我们不应该为世俗的东西所牵累,“六便士”是需要的,但是我们面对他们,应该时刻保持理性。“六便士”只能在你的生活中占据很小的一部分,他支撑着你仰望月光。而月光,是你在未来生活的动力。同时我们也应该有着追求生活的激情去面对一切想要的欲望,月亮也好,六便士也好,生活才不会一帆风顺,我们要有勇气面对自己最真实的想法,也要懂得适可而止。
我们平常人可能一辈子都是这样的人,追求优秀,崇拜优秀。毛姆正好点出了我们追求的所谓优秀的真实含义,即他人的认可。然而很多时候他人的.认可并没有什么卵用,除了父母之外又有多少人能够真正认可你呢?他们是不是在夸奖你的成功的同时也在嫉妒你,或者轻蔑地在心里说声不过如此呢?即使是将来相伴的伴侣,在确定相互之间的关系之前,是否也会对对方是否与自己相配,是否带出去有面子,是否拿的出手与朋友们进行炫耀进行判断呢?这些我们都不知道。我们拼命不甘心的奋斗所取得的一切,可能只是他人茶余饭后的笑料,或者只是成功引起了本来在这个世界上与自己不想干的人对自己的注意。
仔细想想这些真的有意义吗?所以我看到这些以后,想到的还是要活得轻松开心一些,多在乎一点父母,尊重他们一些,少在乎点外人的认可,对所谓的成功学鸡汤也是敬而远之,开始以自己的想法行事,尽量让自己活得更加快乐!
走月亮,读后感篇4
“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见了月亮。”
我们的一生也许都会在选择六便士还是选择月亮之间徘徊,二者不可得兼。就像书中提到的查理斯·思特里克兰德,在去世之后被塑造成了另外一个人,他的画作因此身价大涨,而当他的家人试图解释一些讹传后,画作的价格“比九个月前降低了二百三十五磅”。
当我们选择入世,身上就会不可避免地沾染一些世俗之气,此时,是选择戴上面具顺从社会的大浪潮,从而保全自己的名声地位,还是选择月亮,遵从自己内心的愿望,放弃那些身价大涨的机会?每个选择都是正确的,然而我们也必将因为自己的选择而后悔。
生在人世,长于斯,不可出世。我们要生存,我们要社交,我们只能用六便士去购买面包。选择月亮意味着什么?远离人世,追寻理想,成为别人眼里的疯子,过着物质穷困的生活。
月亮与六便士正是一本探讨如何选择的书,书中主要讲述的人——查理斯选择了他心中的月亮,从此被人投以怜悯的.目光。把他的故事代入到我们自己身上,我们也能切身体会到社会世俗与心灵向往所在之间的矛盾。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作者在书中其实并未明确给我们解释一个正确答案——这个答案显然是不会有的。他是成功还是失败,主要取决于我们读者的价值观。
我们不用急着去选择,最先应做好的,应是树立好自己的价值观和评判标准,并且不要因此去试图改变或批评他人的价值观。我们向往着天上的月亮,却仍紧紧攥着手中的便士。丢不掉放不下,这可能是大部分人通常的状态。我们错了吗?没有。谁都没法批判谁,心之所向不同而已。如果我选择月亮,就会受到选择便士的人们的不理解的目光的注视。那么还是不用改变吧,毕竟没有对不起自己。
走月亮,读后感篇5
一个英国证券交易所的经纪人,本已有牢靠的职业和地位、美满的家庭,但却迷恋上绘画,像“被魔鬼附了体”,突然弃家出走,到巴黎去追求绘画的理想。他的行径没有人能够理解。在异国不仅肉体受着贫穷和饥饿煎熬,而且为了寻找表现手法,精神亦在忍受痛苦折磨。经过一番离奇的遭遇后,主人公最后离开文明世界,远遁到与世隔绝的塔希提岛上。最终找到了灵魂的宁静和适合自己艺术气质的氛围。
他同一个土著女子结婚同居,创作出一幅又一幅使后世震惊的杰作。在他染上病双目失明之前,曾在自己住房四壁画了一幅表现伊甸园的伟大作品。但在逝世之前,他却命令妻子在他死后把这幅画作付之一炬。通过这样一个一心追求艺术、不通人性世故的怪才,毛姆探索了艺术的产生与本质、个性与天才的关系、艺术家与社会的矛盾等等引人深思的问题。同时这本书也引发了人们对摆脱世俗束缚逃离世俗社会寻找心灵家园这一话题的思考,而关于南太平洋小岛的自然民风的描写也引人向往。
?月亮和六便士》问世后,就以情节入胜、文字深刻在文坛轰动一时,人们争相传看。在小说中,毛姆用第一人称的叙述手法,借“我”之口,叙述整个故事。这篇小说的原型是法国印象派画家保罗·高更(paul gauguin, 1848—1903),这更增加了它的传奇色彩,受到了全世界读者的关注。
何为美,我觉得小说对思特里克兰德在塔希提岛上的茅棚里完成的那副画作的描述就是终极的美。讲述者对画作以及思特里克兰德精神状态的细致描述,让我激动的浑身颤抖,我仿佛和作者、主角一样,触摸到了美的终极奥义一般。这种激动甚至在读完全书后依然存在,挥之不去。当然,一如最完美的美永远是不完美,这种触摸到美之终极奥义的画作被了无遗憾的思特里克兰德一把火烧掉了。直到这个时候,我才明白书名——《月亮和六便士》的含义。毛姆用月亮和六便士两种象征诠释了主角——思特里克兰德的一生。便士是英国价值最低的银币,代表现实与卑微,象征着思特里克兰德之前平淡无奇的人生。而月亮代表着崇高,象征着他抛弃自己之前的一切跑到原始的塔希提岛上只为追求终极之美的短暂后半生。一正一反两个意象,充满现实的张力,却凸显了思特里克兰德的伟大——他用一生巨大的代价完成了梦想,用画作解构了“美”这个极其抽象的概念。
现在看来,思特里克兰德的故事在现实的语境下更多了励志的意义。现实中,很少有人能像他一样为了追求心中的梦想可以彻底放弃之前的一切。他用极端的敢想敢做诠释了梦想在他心目中的重量。毛姆塑造的这个人,平凡的外表下永远燃烧着一颗赤子之心,时刻准备着为了追逐终极之美而放弃一切。所以,他走的那么突然却又彻底,因为梦想在他心中比什么都重要。当然,最后看来,他的梦想实现了,是伟大的,虽然代价是那么大。他甚至为了他的梦想耗尽了一生,如燃尽的蜡烛一样,在梦想实现之后迅速地黯淡,熄灭。或许,他可以像一个普通人一样过着平平淡淡的人生,安享晚年的天伦之乐。可他却选择了梦想,也就选择了悲壮。
当然,很多人都知道的是,思特里克兰德这个虚构的名字背后是一位现实中著名的画家——高更,而他的名作《我们从哪里来?我们是谁?我们到哪里去?》正是这段逐梦之旅的最好注脚。
走月亮,读后感篇6
他在生活中总是痛苦地和各种各样的困难做斗争,但我也明白大多数在世人看来很可怕的事情,他根本是不在乎的。斯特里克兰和大部分英国人不同,他丝毫不讲究享受,他从不为经年累月寄身于破落的房间里而烦恼,他不需要周围拥有许多漂亮的玩意儿。我想他肯定注意不到我最初去找他时那个房间里的墙纸是多么的肮脏。他不想要坐在舒服的扶手椅里,他确实觉得坐在坚硬的餐椅上更为舒服。他吃东西的胃口很好,但不在意吃的是什么;对他来说那无非是食物,都是为了缓解饥饿的痛苦才吞下去的;在没有食物的时候,他似乎也能忍饥挨饿。我听他说曾经有六个月他每天就靠一片面包和一瓶牛奶度日。他的言谈举止俗不可耐,但又毫不追求各种声色犬马的东西。他并不将身无长物视为艰难困苦。他这种完全追求精神愉悦的生活方式真叫人难以忘怀。
从伦敦随身带来的少量钱财耗尽之后,他并没有垂头丧气。他没有卖过画,我想他其实也不想卖,他着手寻找某些能赚点钱的.活计。他用故作幽默的口气对我说,他曾经给那些想要领略巴黎夜生活的伦敦人当过导游。这份职业很对他那冷嘲热讽的脾气,再说他对这座城市几个声名狼藉的街区也是了如指掌。他跟我说他会接连好几个小时在马德莱娜大道[插图]上走来走去,希望遇到英国来的游客,最好是喝得酩酊大醉的那种,那些人渴望能见识各种违法乱纪的勾当。走运的时候他能赚到不少钱,但他那身破烂的衣着最终吓坏了观光客,他再也找不到敢于冒险将自己托付给他的人。然后他机缘巧合找了份翻译专利药品广告的差事,帮助那些药品在英国的医疗行业打开知名度。某次罢工期间,他甚至还当了粉刷房子的工人。
走月亮,读后感篇7
?月亮和六便士》是英国著名作家毛姆代表作。关于这个题目,六便士是英国价值最低的银币,和月亮一样都是圆的,闪闪发光的,但是一个崇高,一个卑微,一个理想,一个现实,可能永远都无法同行吧。
小说主要讲了主人公查理斯.思特里克兰德原本是伦敦的一位成功的证券经纪人,人到中年后却迷恋上绘画,突然弃家出走,到巴黎去追求绘画的理性,并最终选择弃绝文明世界,来到南太平洋与世隔绝的小岛上,在那里终于找到灵魂的宁静和适合自己的艺术气质的氛围,创作出一幅又一幅令后世震惊的艺术杰作。
主人公之前的生活是稳定的,优越的,幸福的,也是平凡的,也许是无趣的。平静的波涛下藏着暗潮涌动,也许你我都是其中一员,虽然大部分的我们都是不甘于平凡,却又害怕打破平静,担心风雨过后不是彩虹而是更凶猛的风暴。无疑主人公是大胆的,是不可思议的,是不走寻常路的,是神经病的,敢于做真实的自己,敢于追求自己的爱好,尽管追求艺术的道路上有数不尽的坎坷,也从不后悔,也甘之如饴,最后在小岛上被病魔缠身,双目失明,依然坚持在墙壁上作画,给世人留下了巨作的同时也留下了无尽的思考。
生活不止有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你是选择遥望还是选择追逐?等风来,不如追风去!
走月亮,读后感篇8
读完《月亮与六便士》之后,我想了很多很多……
施特略夫虽然艺术才能极其平庸,他自己本身只能画些庸俗的题材,水平很一般。但是他能欣赏思特里克兰德的天才,感受到思画中蕴含的艺术之美,即使这种艺术之美还未能被当时的主流审美情趣接受。出于对美本能的向往,他无私地资助思,帮助他。他虽然是个平庸的画家,但是在为人上却有伟大之处。他自己无法创造美,但是他那种欣赏美的才能以及对人的热忱正直,让他变得伟大而不平庸。这是普通人而能伟大的典型例子。我很喜欢他,因为我觉得这是才智普通的人能做到的最高境界了。才能是天赋,不是由自己决定的,但是性情和品味确实可以通过后天的努力达到的。
施特略夫曾说过的一段话:“为什么你认为美——世界上最宝贵的财富——会同沙滩上的石头一样,一个漫不经心的过路人随随便便地就能够捡起来?美是一种美妙、奇异的东西,艺术家只有通过灵魂的痛苦折磨才能从宇宙的混沌中创造出来。在美被创造出以后,它也不是为了叫每个人都能认出来的。要想认识它,一个人必须重复艺术家经历过的一番冒险。”毛姆让施特略夫这样一个毫无才能的画家来讲这句话,表现出一种特别的张力。一个平凡普通的人,如何超越平庸呢?就是要有勇气去感受体会想象那些天才所经历的思想折磨啊!
斯特里克兰德和施特略夫这两种人生,一个是伟大的不幸,另一个是平庸的幸福,如果一个人能够选择的话,我想大多数人会选择后者,却在选择的同时又都对遥远的伟大趋之若鹜,不断幻想非凡的莅临。但要知道,“伟大”实在是一条灵魂的不归路。如果狠不下心来伤人伤己,那还是施特略夫的路走得更容易些。但即使是施特略夫,因为理解了美,意识到了天才的可贵,也不得不忍受无穷的屈辱与折磨来完成他的理想主义。到最后,真正的理想与结果根本无关,就好象斯特里克兰德必须画画,哪怕失明;而他画画这件事却与画根本无关。
月亮和六便士,理想与现实。正像毛姆说的那样,如果你忙于在地上寻找那六便士,你便不会抬头看天,也便错失了那月亮。”月亮”是美好而遥远的,就像人们追寻的梦想,但追寻的过程也许孤苦,甚至最后会一无所得;‘六便士’象征着世俗、琐碎的生活,但也有其存在价值。你的要的究竟是‘月亮’还是‘六便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