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公务员法心得体会最新5篇

时间:2024-05-01 作者:dopmitopy

读完一本书后,我们应该总结自己在阅读过程中的感受和体会,写下一篇精彩的读后感,通过书写心得体会,我们可以发现自己的成长轨迹和进步足迹,增强自信心和动力,总结社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2024年公务员法心得体会最新5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2024年公务员法心得体会最新5篇

2024年公务员法心得体会篇1

10月27日下午,镇江市20xx年新录用初任公务员培训为期两天的军事训练活动在茅山新四军纪念碑下伴随着军号声完美收官。在这短短两天里,我们学习了五大基本动作、军体拳、健身操。其中有汗水也有收获,有劳苦也有感悟,有挫折也有成长。在这些天的磨练中,我认识到:

没有什么会比军歌更嘹亮。早在三国时期,曹操就在《观沧海》中写道“幸甚至哉,歌以咏志”。歌,是抒发内心情感的载体。我从小到大听过许许多多的歌,但只有在听到军歌,唱起军歌时感到尤为震撼。

每天训练到中午,在食堂的门口,我们8个班,近200人,一起唱起《团结就是力量》的时候,那样整齐的节奏,激昂的气势,一次高过一次的声浪,直击人心,足够把我们的心聚在一起。团结,所以才有力量,每个人不仅贡献了力量,而且把这样的涓涓细流汇入汪洋大海,不溢出,不逾越,才得以挥出“比铁还硬,比钢还强”的强拳,才得以发出“向法西斯开火”的炮弹。这样的歌声也许会逐渐弥散在空气中,但在我们的心中,军歌一嘹永亮。

没有什么会比纪律更严格。纪律的制定不仅是限制,同时也是纲领。落后就要挨打,违纪就要处罚。

我曾经在了解到邱少云的事迹后震惊不已,感叹是什么让他在燃烧弹的高温灼烧下一声不吭。后来我明白,是纪律,是规则,是恪守的决心。“军井未掘,将不言渴。军灶未开,将不言饿。雨不披蓑,雪不裹裘。将士冷暖,永记我心。”这是餐厅用餐之前,我们每人都要拖着疲惫的身躯,扯着干枯的嗓子大声念的餐训。不怕苦,不怕累,一切为了人民,个人服从集体,小利服从大义。我以为,这就是军队纪律。而我们公务员队伍也当如此,虽然不必每天都说,但必须时刻去做。

没有什么会比伙伴更真诚。句点不一定是观点,但人类一定是同类。我们都渴望认同,渴望相互帮助,渴望真诚以待。作为同一个学习班的成员,一定也可以信赖和被信赖。

在26号晚上的篝火晚会上,大家热情洋溢,在欢声笑语中度过了难忘的一夜。在白天,我们可以搂着肩膀告诉别人,这是我的战友;而到了夜晚,我们也可以互相拥抱告诉别人,这是我的伙伴。感谢各位伙伴和老师的悉心指导,感谢教官团队的一丝不苟。

军事训练只是一次历练,我们都还有各自的战场。一如前方的战士,饮朝露勇敢而进,披晚霞结伴而归,并且绝不止步于此,一往无前。

2024年公务员法心得体会篇2

法律,即人类在社会层次的规则,社会上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规范,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规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它以正义为其存在的基础,以国家的强制力保证实施为手段,具有规范性、概括性、普遍性、严谨性。

法律确保社会的秩序,规范人们的行为,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首先,法律能够对人们行为进行规范性指引而且对人们今后的行为具有积极的影响,通过对于那些实施了守法行为的承认,保护甚至奖励的肯定性法律后果,作为示范,对于那些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不承认制裁的否定性法律后果,作为典型,从而教育社会其他成员,威慑那些潜在的违法犯罪分子,达到预防违法犯罪的作用。同时法律是人们行为的评价标准或者尺度,对于自己做出某种行为,必然引起有关人的相应的行为,有一个合乎理性的预测和估计,如果有关人没有做出相应行为,自己可以通过法律救济和其他合法手段予以弥补,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最后,法律具有的制裁和惩罚违法犯罪行为的作用。法律的实施,当然主要靠社会大多成员的自觉遵守,但是对于少数人来说,必要的制裁和惩罚是不可缺少的。如果违法犯罪行为得不到应有的惩罚和制裁,从一定意义上说,就是否定了合法行为,打击了守法的人,正常的社会秩序就很难得到维持,所谓自由正义和安全的法律价值就不复存在。法律是人民的盾牌,用以保护该国人民的生命财产等,使其能够自由安全幸福的生活。

法律与道德的关系问题是法学理论的一个永恒的话题。道德是生活于一定物质条件的人们以善与恶、正义与非正义、光荣与耻辱、公正与偏私等标准来评价人们的言行、并靠人们的内心信念、传统习惯和社会舆论维持的规范、原则和意识的总称。法律与道德有内在的必然联系,又有明显的区别。了解这个问题,对我们理解法的概念有助益,同时,对我们制定良好的、符合民心、民意的法律是必不可少的。二者都是人们的社会行为规范,它们的内容是互相渗透的,在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道德要求常常明文规定在法律里,它们的目标是一致的,追求的都是社会秩序安定,人际关系和谐,生产力发展,人们生活幸福。二者的区别是表现形式不同,法律以文字形式表现出来,道德的内容则主要存在于人们的道德意识中,表现于人们的言行上;推行的力量不同,法律主要是靠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守法来推行,但也要靠国家强制力来推行,道德则主要靠人们内心的道德信念和修养来维护;制裁的方式不同。违法犯罪的后果有明确规定,不道德行为的后果,是自我谴责和舆论压力。所以随着人类文明的进程,道德和法律逐渐成为建立和维护社会秩序的两种基本手段,其中“法律正义是为道德正义服务的”。

现在,我国正在稳步推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治国方略,所谓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法治是指一个国家依照法律治理的状态,它包含两重意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定得良好的法律。这就是说,所谓法治,即良法与守法的结合。法治的具体体现,首先在立法方面,立法必须遵守以下原则:一是反映中产阶级的利益;二是研究国家的情况;三是考虑对公民尤其是青少年加强教育;四是灵活性与稳定性相结合。在执法思想方面,国家执政人员要严格执行法律,法律有明确规定的,应严格依法执行,法律规定不同详的或没有规定的,必须按照法律的原则来公正地处理和裁决案件。在守法思想方面,守法是法治的关键,国家必须加强对公民守法观念的培养和训练。法治的优越性体现在法律是集体智慧和审慎考虑的产物,法律没有感情,不会偏私,具有公正性,法律借助规范形式,具有明确性。法制是指一个国家的法及法律制度,法制的基本要求是各项工作都法律化、制度化,并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而法治的基本要求是严格依法办事,法律在各种社会调整措施中具有至上性、权威性和强制性。实行法制的主要标志,是一个国家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到法律监督等方面,都有比较完备的法律和制度;而实行法治的主要标志,是一个国家的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包括国家最高领导人在内,都严格遵守法律和依法办事。二者的联系在于:法制是法治的基础和前提条件,要实行法治,必须具有完备的法制,法治是法制的立足点和归宿,法制的发展前途必然是最终实现法治。所以法治是对法制的运用、完善和改造。在法治社会里,法律制度单指良好的、民主的、能使法得以正确适用和普通遵守的法律制度。法治社会不仅是法治意识与法律制度相结合的产物,往往也是与民主制度相结合的产物,是为最广大民众服务的社会。

实际上,我国现在所提倡和努力建立健全的是现代意义上的依法治国和法治国家。1996年,《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规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发展纲要》中,第一次明确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目标。1997年党的十五大报告进一步指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1999年,宪法修正案正式将“依法治国”列入宪法,把依法治国这一治国方略以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势确立下来,从而使“法治”有了最高的法律权威。毫无疑问,我国顺应了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尽管如此,推行法治要求遵循以下原则:法律至上、尊重及保障人权、以权利为本位、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政治权力相互制衡、司法独立。而且真正的法治必须要求以民主政治、市场经济和人本主义三位一体构成的社会结构为其基础。另外,法治所要求的实现条件要高得多,如:民主公正的立法体制,灵活创新的法律实施机制,独立完善的法律监督体系,高素质的法律职业队伍,广泛深入的守法护法意识。所以基于法治要求有完备的法制,要求立法、修正法律、执行法律、遵守法律等一系列完备的国家体系。很显然,要达到真正意义上的法治目标,任重道远。

法制作为法律制度的简称,相对于法治是较低层次的,处于相对静止的状态,要解决的是有法可依的问题。法制规定得好坏,关系到法制是否可以进一步得到发展和完备,也关系到法治能否真正实现。 因此,我们既要重视法制建设,更要努力推进法治进程,从法治的高度来完善我国的立法工作。

2005年4月27日下午,受人瞩目的《公务员法》草案于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顺利通过。这部将从明年1月1日起施行的重要法律,是建国50多年来我国第一部干部人事管理的综合性法律,里程碑意义不言而喻。《公务员法》的颁布实施对我国公务员管理纳入法制轨道具有重要意义。建国以来,我国规范公务员管理的法规只有国务院1957年10月26日发布的《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暂行规定》和国务院1993年8月14日发布的《国务院公务员暂行条例》两部。从立法的角度讲,不仅缺乏权威性、系统性,也缺乏适用性。这次《公务员法》的颁布,提升了权威性,增强了适用性,也通过该法确立的基本原则,使公务员管理的法律体系建设更加完备。

公务员担任社会管理重任,是国家权力的具体执行者,其廉洁与否直接影响社会经济的正常运行、政策的成败、社会的稳定。就目前而言,我国公务员制度从建立到发展仅仅经历了十几年的时间,公务员队伍中存在着诸多不适应市场经济建设的因素,而这其中的“腐败”更是困扰我国政治和经济建设的突出因素之一。究其根源,我们可以看到一方面在于经济发展过程中,在市场与政府的互动中产生了许多可为政府公务人员提供“非法收入”“权钱交易”的灰色区域,另一方面,在外部环境变化的情况下,我们的制度内部对于公务员的行为一直缺乏一种公开的、系统的、规范化的制约。前者的存在使公务员发现了手中的权利可以为私人换取额外的收益,而后者的缺失却使公务员这种违背职业道德的行为很难被发现,因此,相对外部环境的变化,制度的缺失在更大程度上为公务员的腐败提供了便利,更为严重的是,这种缺失造成了公务员队伍中对腐败见怪不怪的不良风气,直接导致公务员权利道德观念和职业道德观念的沦丧。因此作为第一部干部人事管理的综合性法律,《公务员法》系统性的对公务员队伍进行规范化管理,使反腐倡廉法治化、制度化。

?公务员法》强调并倡导公务员道德准则的重要性,重塑了公务员的价值体系。将“德才兼备”的原则纳入公务员的任用、考核及晋升等环节,强化了对公务员的道德要求。通过确立职位分类,打破了传统的“官本位”等观念,其更新机制为反腐倡廉创造了前提条件。《公务员法》是以《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基本框架为蓝本的,但在若干管理环节以及运行机制方面有所改变,有所突破,有所创新。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是改变还是创新,必须首先以公务员管理实践中主要问题为“靶子”制度设计才能有的放矢,事半功倍,也只有将问题定位于相关制度设计联系起来,才能更好的理解公务员法中的制度创新。公务员法给公务员的权利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但缺少对公务员的权力限制,因此在管理实践中需不断的发现问题,进行法律的修正,提升公民法律观念,完善法律体制,达到我们的法治目标。

2024年公务员法心得体会篇3

很荣幸在这里与大家做学习分享,通过这几天的学习,让我受益匪浅,通过整理学习笔记,我围绕“如何做一名优秀的年轻干部”谈一下自己的感悟。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知行合一是成事之基,也是成长之道。我们能否树立向上成长的远大理想,能否扎下根来与人民同甘共苦,靠学习修养积蓄向上的功力;靠实践锻炼夯实向下的根基。

人在事上练,刀在石上磨。任书记讲到“优秀年轻干部的第二境界就是付出”,付出就是要做行动者、实践者不做坐空谈客,“空谈误国、实干兴邦”。要当攻坚克难的奋斗者、不当怕见风雨的泥菩萨。自觉主动扎根基层,深入实际,在改革发展的主战场、维稳扶贫的第一线、服务群众的最前沿担责负重,摸爬滚打。在实践中领会贯彻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培养群众意识、学会群众工作方法。

2024年公务员法心得体会篇4

我有幸参加了初期公务员初任培训班,在这十天的时间里,我参加了庄严的国家公务员任职宣誓仪式,学习了党的十八大精神、公文写作与处理、公务员法、公务员保密知识、公务员处分条例等课程,并且通过了严格的考试。在这紧张、充实的培训中,在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导和老师的精心组织下,我始终以高昂的热情、严谨的态度全身心地投入到学习当中去,比较好的完成了培训任务,培训之后感觉很有收获。

通过学习培训,我深刻认识到作为一名公务员为人民服务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不仅要有主观上的热情和干劲,还要求有扎实的业务知识和作为公务员必须具备的能力,才能达到为人民服务的要求才不会被人民淘汰。从本质上说,公务员的行为是国家意志的体现。在我国,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代表着中国很广大人民的利益,因此,我国的国家意志就是广大人民意志和权益的体现,我国的公务员是实实在在的公仆。既然国家公务员的核心是人民公仆,要成为一名合格的公务员就必须符合一些特殊的要求。

首先,顾名思义,公务员必须是人民的公仆,而不是凌驾于人民头上的官,这充分地体现了公务员的人民性,我们很主要的目标就是为人民群众提供很大、很多、很好的服务。其次,公务员的人民性在中国集中体现为公务员的党性。大多数公务员是党员,即使非党员的公务员同志也要自觉服从党的领导。这种党性不是虚无飘渺的,而是实实在在的;不只是作用于精神层面,而是能产生出现实生产力的。

为了让我们尽快地掌握为履行职责所必须的基本知识,为今后的工作做好准备,本次初任培训在十天的时间里安排了大量的学习内容。通过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会议的内涵和意义,深刻领会十八大会议精神。这让我们明确了旗帜方向,提高了思想政治觉悟,把握了时代发展的主旋律。我们立志要高举邓小平理论的的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的要求,科学发展、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中国梦做贡献。

通过培训,大家丰富了知识,开拓了视野,提高了能力和素质,在短时间内很大限度地充实自己,感觉收获颇丰、受益非浅。当然我们不能把学习的知识仅仅停留在书本上,要把所学、所知运用到工作实践当中去,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做到知行统一,学以致用。同时在今后的工作中也要孜孜不倦地学习、钻研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知识素养,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担负起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重任,为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二十一世纪,人类社会进入知识经济时代,知识经济是我们面临的机遇和挑战,这对国家公务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是也应该看到我们要适应知识经济来临还有一定的差距,体现在:有的公务员对知识经济的到来没有思想准备,不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得过且过,毫无一点紧迫感和危机感;认为提高素质与国家公务员关系不太大。没有认识到提高素质的教育是终身教育,目的是使人们能适应社会的变化,并与之保持同步;认为提高素质的教育就是智力教育,忽视了其他方面的教育,不能满足社会不同层面的需要。

知识经济要求我们应当具备较高的理论素养,坚定的政治信念和坚强的党性。只有具备了较高的理论素养,才能在当今这个多元化的政治经济格局中把握时代的脉搏,不被表面现象所迷惑。国家公务员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制定者和执行者,是代表国家行使行政职权,执行国家公务的,其政治思想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到党和国家、人民的根本利益,关系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成败。这就要求国家公务员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为推进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健康发展多做贡献。

既有深度又有广度的合理的知识结构。国家公务员要加速更新知识,树立创新意识。现代科学技术突飞猛进的发展,特别是信息科学和信息传播手段日益发展,知识量在短短的时间内发生猛增现象,有人形象地称为知识爆炸。要适应知识经济的要求,作为一名公务员就必须加速自己知识的更新,不断地学习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国家公务员只有具备创新奋进的精神,不因循守旧,不满足于现状,才能及时吸收、消化新知识,适应新情况,否则有可能被甩在时代的后面。

我们这些学员有的是市里的有的是镇、区的来自各个不同的单位和岗位,心得体会这次培训是难得的沟通和交流的机会。在这十天的时间里,我们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互相学习,大家增进了了解建立了深厚的友谊。

本次初任培训虽然只有短短的十天时间,却有着重要的意义。学习中我认识到要做一名合格的公务员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要学要做的事情还很多。初任培训只是打下了一个理论基础,今后工作中将遇到的各种问题和各种复杂情况这就要求我们:

1.要加强学习,坚持谦虚谨慎的作风。

通过这十天的培训,深感自己学识的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不断加强政治理论的学习,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和行政管理等知识的学习,提高自己的理论素养、知识水平和实践能力。

2.要增强为人民服务的意识。

公务员是人民的公仆,要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要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观念,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增强廉政意识,严格自律。努力成为符合人民不断提高的要求的国家公务员,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做出应有的贡献。

2024年公务员法心得体会篇5

近日,本人专门学习了《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对国家工作人员中的共产党员提出了八项严格的禁止性规定。作为一名机关公务员,我认为不但要学好,还要宣传好,更重要的是贯 彻落实好。

通过学习使我体会到中纪委的《规定》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也暴露出党员干部作风方面特别是思想作风、工作作风 方面存在的问题,其教训是深刻的,影响是深远的,后果是严重的,使党的形象在人民群众中遭受了严重损坏。通过反 面典型教材的学习,使我心灵受到极大震动,思想受到深刻洗涤,更是从中得到一些深层次启示和警醒。

坚持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两 个务必的要求,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时刻用共产党员的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行使权力时真正把信任、责任、奉献作为自己的座右铭。要进一步增强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要以身作则,管好自己,做到稳得住心神,管得住身手,抗得住诱惑,经得起考验。要坚持正确的政绩观和科学的发展观,时时处处体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要落实好三贴进和为民、务实、 清廉的要求,深入基层倾听广大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各项工作符合客观实际,真正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一 切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要自觉抵制行为不检点、作风 不端正的行为,树立良好的机关干部形象,坚持做事先做人的道理,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干事。其次强化自己的规范意识,树立正确的权力观。首先要强化法制意识,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办事。其次要强化政策和纪律意识,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 确保党的方针、路线能够正确实施。党的光辉形象靠党员的共同努力来增彩,党的利益需要我们大家来共同维护。

我将以此警示自己,防微杜渐,警钟长鸣,不断提高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纪律意识,求真务实,牢牢树立执政为民、廉政为民的思想观念,做到常思贪欲之祸,常除非分之想,常漠 公仆本色,真正做到上不负党,下不负民,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利观,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切实落实八项 禁止的要求。强化规范意识,树立正确的权力观。首先要强化法制意识,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办事。其次要强化政策和纪律意识,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确保党的方针、路线能够正确实施,以优良的工作作风和崭新的工作姿态投入到工作和生活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