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读后感不仅是对书籍的致敬,更是对自己思考能力的锻炼和提升,通过对书中情节的回顾,我们能够更好地理解其重要性,并写好读后感,下面是总结社小编为您分享的心读后感1000字优秀7篇,感谢您的参阅。
心读后感1000字篇1
秋天,秋叶随风而逝,车轮碾过路面不留一点痕迹,风悉悉索索的吹着,叶飘然落下,可你找不到他来过的影子,他已把自己奉献给了生他养他的土地——
看钱钟书的《围城》我会不禁想起沈从文的《边城》,两本书都有个共同点,就是写某一部分社会,某一类人物。不过结局是截然相反的,一个是悲剧,一个是喜剧。就像钱钟书说的:“随你怎么把作品奉献给人,作品总是作者自己”,从两个故事的不同结局,我们可以想象他们的人生路。
在旅行的时候,人生的地平线在移近。翻开钱钟书的简介,他毕业于清华、牛津,从事于文学研究、翻译,他和夫人杨绛的婚姻也很美满,之中的辛酸我们不便乱加定论。跟他写的小说一样,故事的主人公方鸿渐和孙柔嘉从爱情到婚姻,从婚姻到为生活的点点滴滴吵吵闹闹,耍耍脾气也很正常。有痛苦不怕,有不堪回首的往事也不怕,过去的已经过去,记住现在最重要。
方鸿渐当初以为自己走进了唐晓芙的围城,苏文纨以为自己走进了方鸿渐的围城,只是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有了门,我们可以出去;有了窗,我们可以不必出去。在没有窗前,想尽办法逃出去,当知道逃不出围城时,只好找适合自己的窗。
一个人到了20岁还不狂,为无志,到了30岁还狂,为无识。方鸿渐他为了能够获得家人,外人的认可,花了钱购买了“克莱登大学”历史学博士学位,却又怕这怕那的,不像韩学愈那样干脆果断做了就做了,又怕见不得人,最后被三闾大学请出了学校,韩学愈就不一样了,拿着假学位、带着外国老婆到高松年处求职,获得三闾大学历史系主任的职务,可谓功成名就。既然害怕又何必这么做呢,不是说,活呀活的痛快,死要死的干脆,他犹豫了。在当时中国人瞧不起蛮夷,近代西洋人瞧不起东方人,而中国百姓高捧留洋学者,看看方鸿渐就知道了。一回国记者包围,问东问西:报纸头条都是他的回国,去巴黎、法国、美国等获得的学位:又演讲又做媒的,满世界宣扬,就怕别人不知道。
心读后感1000字篇2
“在昏暗窄小的屋子里,我父亲躺在窗下的地板上……”读着读着,我仿佛身临其境。一种浓厚的、色彩斑斓的、离奇得难以形容的生活,以惊人的速度开始奔流了。一幅幅残酷的画面,一阵阵亦有亦无的腐朽的气息,从我脑海中闪过。可怜的“我”自小生活在贫困中,自从父亲走后,在外祖父家更让我感到了现实生活的无情与残暴。父子之间的仇恨与吝啬,兄弟之间的财产之争,孩子之间的捉弄与讥笑……更多的不为人知的黑暗。
?童年》一书是高尔基根据自己的童年生活续写的一部书,从生活中看似琐碎的小事里,充分体现了当时社会的黑暗 。
整本书看完后,我简直自愧不如,书中小主人公在这样黑暗的环境中能勇敢、自信地面对挫折,他的童年是那么的无趣与辛苦,反过头来想想自己,虽然生活在无忧无虑的日子里,却还不知足,父母叫干点家务不愿意,老师多布置点家务就喊累,就连有时被父母批评几句,都还要嫌他们凶。现在想想,自己还真是无知。没挨过打不知什么叫痛,没干过活不知什么叫累,没受过穷不知什么叫苦。
也许,现在的孩子实在太幸福了,由于父母过多的宠爱,变得很娇气。很多事只有亲身体验才能领略其中的滋味。我不否认自己也是这样一个人,直到有一次,我才真正了解到生活的艰辛。那是一个双休日,我和表弟表妹们一起去外婆家玩,凑巧,那天外婆和外公要去田里种菜,于是,带着一股新奇,我们拿着小锄头来到了田里,等外婆给我们分配好工作,大家便忙开了。我是负责把一篮子菜苗种完,一开始,我“玩”得正起劲,心想:“原来种菜那么容易,不就是挖一个洞,把菜苗的根放进洞中,最后用土盖上吗!”不到五分钟,表弟表妹们就种得不耐烦了,一个个都忙着捉青蛙去了,嗨,看他们那么悠闲,我还真有点儿羡慕,可是,我都这么大了,怎么能像他们那样轻松呢?为了保全颜面,还是得坚持到最后。
不过干了一会儿,我就坚持不住了,脚发麻,背也很酸,再看看自己的鞋子,粘满了泥土。“唉我怎么就这么倒霉呢?以后我再也不会干这种苦差事了……”我心里不停地抱怨着。大约种了大半篮子,老天仿佛听见了我的诉苦声,下起了小雨,外婆见此情景,就叫我们立即回家避雨,听了这话,我如鱼得水,心情一下子愉快了不少,可我刚要走,却看见外婆和外公戴上了斗笠,披上了蓑衣,依旧干了起来,看着雨中外婆外公那一起一俯的身影,我心中突然一酸,尝到了又咸又涩的味道,我不知道这到底是雨还是泪,可我深深地体会到,外婆和外公是那么的不容易。雨依旧下个不停,那雨声仿佛在诉说我的浅薄无知。以前外公拿蔬菜来给我们吃,我总觉得不直一提,可我想,当我下一次再看到那些充满泥土气息的蔬菜时,我一定会感到这比金子还珍贵,因为这是外公外婆用汗水换来的。
我和高尔基的童年有着天壤之别,他的童年是充满痛苦与悲惨的,我的童年却处处可见欢乐和阳光。说实话,童年真的是人一生中最宝贵的财富,正如很多人所说:童年是孩子美丽的梦,童年是海里激起的浪,童年是风吹来时铜铃的作响……在现在这样和平、美好的日子里,望每一个天真烂漫的孩子都能好好珍惜、把握自己的童年!
心读后感1000字篇3
在那个时候,有个边城小镇——茶峒,翠翠就在这充满田园风情的小镇上跟着爷爷来回撑船,被时光滋润成了水灵灵的大姑娘。自古英雄爱美人,我想,故事从还没发生就已经书写好了结局吧——船总的两个儿子天保、傩送都喜欢上了翠翠,而翠翠却只心仪傩送。命运多舛,天保因知晓翠翠心意而精神恍惚在出海时遇难。傩送和翠翠的爱情因为哥哥的不幸而曳然而止。故事的最后,爷爷死了,傩送走了,只留下仍在渡口孤苦伶仃的翠翠,也不知道傩送会不会回来。
看得出来,他们间是有爱情的,每一份感情都被细细地铺展到记忆里每一个细节。天保的爱是沉稳的。“官方说媒”不通就用最原始的方法——唱山歌。但他对爱情又有纯洁的心性,答应与弟弟公平竞争,轮流唱山歌,翠翠应了谁,便是谁。即使明知这是傩送强项,却仍旧坚持,也许他从心底里只是为了给自己一个借口成全弟弟吧!对于傩送我更觉惋惜。他和翠翠是真真两情相悦。那年端午,翠翠在河边等爷爷,却等来了他,这注定是个美丽的错误。翠翠为了傩送变得敏感羞涩,傩送更是“宁要那摆渡的船,也不要磨坊”但事情还是变得不完整了,哥哥的死,无疑是给两人添了一层捅不破的膜。傩送有着一颗爱翠翠的心却不得不面对自家大哥的死。这样善良的少年也还是逃不过命运编织的牢笼,逃避是他对生活做出的唯一应答。
突然想起几米的《森林唱游》里说的“我遇到了所有不平凡,却遇不到平凡的你”如此说来,翠翠是幸运的,她得到两个不平凡少年的爱,可同时,她也是不幸的,她并没有和其中任何一个相伴终老,反而亲眼看见了他们的悲剧,这注定要让她此生孑然一身。
他们终究是孩子,爱也是那么纯洁令人怜惜。一个古色古香的小镇里有过这样一段爱,可谁能说错在谁?做伴侣少点缘分,这就是原因。翠翠还是个孩子,一直以来她所接触的人和事并没有教她如何爱,所以在她如花的年龄,两位少年的爱让她无措,她心目中丰神俊朗般的人物更带给她青春期特有的欣喜。相对于《巴黎圣母院》中费罗洛对爱斯梅拉达那疯狂的、近乎毁灭的畸爱,翠翠所遇到的感情像涓涓流水般,平凡不失情调,简单不失意蕴。正是因为结局的悲惨,越发使人深刻。
安徒生对于爱情,曾说过这么一句话:“对不起,我的爱在童话里。”这不是童话,所以没王子和公主的浪漫情节。翠翠的爱情说到底还是一场悲剧,但她并不悲哀。小城里的故事演绎出了大爱。
世事沧桑,人海茫茫,只有爱,亘古不变,就像蔓延向远方的斑驳铁轨,隽永深长。
心读后感1000字篇4
去年看了余华的《活着》。这本书我看了两遍,看第二遍就是为了强化看第一遍时心里的感受。
我是一个心肠比较软的人,而且特别容易被带入小说。
说真的,我看不懂文学,我能读出来的只有里面的一个一个的故事。
少年的福贵吃喝嫖赌,败光家产。但他仍然被家里的所有人接纳了,没有人敌对他。
即便是在被抓去当壮丁以后,妻子家珍对他的忠心也丝毫没有改变。
上天特殊的关照,让福贵又活着从战场上回到的家乡。
这时,老母亲早已因为没有药治病死了,闺女凤霞也聋了。
接下来作者就开始了对他精神的砺练。他有一个很懂事的儿子有庆,因为天天跑步上下学,被体育老师相中,准备重点培养他当运动员。老天给了他希望的小火苗,而后又残忍的把它掐灭。儿子有庆因为争着给校长献血,被医生活活把血抽干了。
接着是他的女儿凤霞,虽然从小聋哑,但还是找了一个城里的女婿二喜,女婿二喜虽是个歪头,但实干,孝顺,也很疼凤霞!很快他们的孩子就要出生了。就在希望即将升起的时候,凤霞却因为难产失血过多死了!
“有庆和凤霞走了,妻子家珍也活不成了”。接着妻子家珍也死了!
但这还没完,因为每天都要背着儿子干活儿。女婿二喜身心疲惫,一个不经意间的失误把二喜歪头夹碎了!
二喜的尸体被送到了县医院,这让欲哭无泪的富贵联想到,这个县医院是他前世的对头,索走了他三个最亲亲人的命。
他开始害怕、痛恨这家医院!
二喜和凤霞的孩子苦根自然便跟了富贵。日子虽然依旧艰苦,但眼看着苦根一天天的长大,这又是新的希望。为了给苦根改善生活,富贵煮了一大筐豆子。哪知苦根竟然因为贪吃,把自己活活撑死了!
就这样,所有的亲人都死了。
富贵用便宜的价格买了一头“比他还老牛”!他给这头牛起名叫富贵!
这便有了小说开头的一段,老人牵着老牛迎着夕阳走去,老人说:“今天有庆、二喜耕了一亩,家珍、凤霞耕了七八分,苦根还小,都耕了半亩,你嘛,耕了多少我就不说了,说出来你会觉得我要羞辱你。话说过来了,你年纪大了,能耕这么些田也尽心尽力了。”
最后,老人唱起那苍老的歌: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背后是炊烟和晚霞。
小说中我们看到了人对苦难的承受力,和在承受中无怨无悔地活下去的态度。在最后的结尾,这老人在夕阳中间就像是一个雕塑。这个形象太突出了。作者不是要写经过岁月以后的云淡风轻,他是要写伤痕都刻在老人的身上。他写出了活着的高尚和强大!
心读后感1000字篇5
和很多人一样,是因为村上明白了菲茨杰拉德,明白了盖茨比。虽然喜欢村上,然而我并没有追随喜爱的作家读书的习惯,于是虽然暗自确信我将会喜欢这本书,却迟迟没有找来看。还有一个原因,便是笼罩在此书头上的那个阴云般的硕大词语:“美国梦”。正如翻译者施咸荣那番令人作呕的序言导致了我始终没有看过《麦田里的守望者》,正如电影《美国美人》的海报一映入眼帘大脑里便浮现出“中产阶级”一词,“书写了美国梦的幻灭”这样的定性也使得我对《了不起的盖茨比》产生了由衷的排斥。美国作家向来具有密切关照社会生活的传统,所以,美国作家的作品是很贴合某些评论家的口味的吧。
看过之后,小说的故事本身并没有引起我很深的感触,也许,是这样的感触已经经历太多——表现“资产阶级的势利虚伪冷酷”的作品,从巴尔扎克到卡夫卡,已经堆积如山。打动我的,是此书字里行间流露出来的菲茨杰拉德身上那股纯真的颓靡味道。美国文学幽默轻快的传统到了他那里,添加了浓重的抒情和感伤,添加了东方式的悲悯和关怀,从而具有了非同一般的滋味。小说中的对话很多,细节很多,这样的小说很难写得不乏味,到了菲茨杰拉德那里,却被处理得津津有味。神经质的女人活灵活现,妙趣横生的比喻层出不穷,辛辣的议论一针见血,然而,那些令小说节奏停滞下来的长句的感怀,又具有抒情诗一般的气质。人如其文,写出这样文字的作者,究竟有过怎样的人生经历这让我深感兴趣。
于是找来菲茨杰拉德的生平资料,果然贴合我的猜测。如果把作家的生活和创作之间的关系分几种类型的话,菲茨杰拉德无疑属于人生经历和小说一样精彩的那种。出身贫寒,飞黄腾达,生活糜烂,苍凉死去,他不仅仅是一个作家,更是一个现实生活中的梦想主义者,一边迷醉于尘世享乐一边仰望天空的孩子,他是污泥中绽放的黑色玫瑰。其实他是诗人,或者说,他是那种诗人气质浓郁的小说家,这决定了他作品的质地。他小说中细节的出彩来源于诗人那种为人间事物重命名的本事。
我坚信,那些积累在人类礼貌大厦角落的沉甸甸的作品,其内核都是一样的。世世代代,大家书写着同样的主题,只是用不一样的结构和语调。文学的魅力,就在于那种种美妙的说话方式;文学,保存着人类言说的本事。
“美国梦”这样一个词怎样能够概括《了不起的盖茨比》所具有的全部内涵,冲破现实阴云的笼罩,我看到的是大海彼端那隐约可见的绿色灯光,那是盖茨比看到的,那是广告牌里的大眼看到的,那是菲茨杰拉德看到的,那是很多很多人都能够看到的。有的人,随着时光的消逝渐渐看不到了,有的人能看到却不再相信自我看到了,有的人一向都看得到,一向都在指着灯光的方向喃喃自语。那是一个恒久的姿势,那个姿势是美丽的。
心读后感1000字篇6
和想象中还挺不一样的一本书。整本读下来有点那不勒斯四部曲的意味,在某种程度上也可以将其看作是“关于女性的史诗”。
在看这本书的过程中我震惊于父亲的顽固和偏执的次数倒是寥寥无几,在太多文学作品里见过太多隐秘而又顽固的执拗和不通情理后,我对于很外显的强迫倾向和控制欲的感觉反而会比较轻松。
这本书攫住我心脏的点在于女主从中逃离的过程。在看这本书之前,我设想中的逃离自己原生家庭最困难的地方应该在于认知的转变:不知逃之必要,不明离之方法,所以逃无可逃,避无可避。本书作者的“逃离”之路推翻了我“察觉即自由”的设想。虽然察觉就是通往自由的开始,但开始之后路会如何发展却像无理数一样,充满了太多的变数。
作者接受到的教育和她的思考是她想要挣脱父亲的权威的开始。诚如作者所说她所有的奋斗,她多年来的学习,一直是为了让她得到这样一种特权:见证和体验超越父亲所给予她的更多的真理,并用这些真理构建她自己的思想。一旦让步,丢失的便是自我。所以她必须得和这个家庭割裂。
这是教育赋予人的意义。
而割裂又何其难也?纵使那个充斥着暴力、无知、血腥的世界再怎么不堪,那也是她成长之地,是和她同呼吸共命运的家人生活之处,是她钟爱的公主,是她精神上的栖息之所。而一旦逃离,就是无可挽回的割裂和“背叛”。没有人能在没有任何社会支持的情况下完成和一个具有着强大的精神力量和生存惯性的家庭割裂。即使是接受了最高等教育的作者也不能。所以作者一度崩溃,一度想要屈服。最后拯救了她的还是来自同样修读至博士的三哥的支持与信任,是同样被自己家人驱逐了的家人的接纳。能战胜爱的,也只有爱。
这本书里值得探讨的还有很多,比如爱的复杂性。我从没怀疑过的一点是,文中的一家人都彼此相爱。只是当对爱的感悟和表现形式发生了严重的分歧时,所有的以爱之名都变成了伤害。姐姐的求助和背叛、母亲的承诺与畏缩、哥哥的暴力与愧疚,这些交织起来就构成了一个在畸形偏执的环境下成长起来的一家人。世上伤人最深的事往往是你都能理解的事,因为理解,所以无法责怪,却也无法共存。“你知道我是爱你的”“我知道,那从来不是个问题”。
心读后感1000字篇7
有那么一种情感,让人愿意为之赴汤蹈火,甚至付出一切也在所不惜,这种情感就是亲情。而巴尔扎克笔下的高老头,则是这种情感的不幸牺牲品。
很多人都说高老头的父爱是畸形的,变态的。可是在我看来,他只是爱女儿爱得太深了而已。他给女儿们添置漂亮的衣服,豪华的马车,聘请最好的家庭教师,都是出于一个父亲对孩子无私的奉献而已,实在不能说他的动机有什么问题。他可是是以他认为好的方式,来为女儿们供给最周全的保护罢了。
可是,在这个世界上,不是所有付出都有回报的。高老头无私的爱,换来的却是女儿们无情的对待。当我看到高老头自豪地说他每一天都要走到大街上,为的是偷偷地看女儿坐着马车经过的时候,我只觉得心里一股无名火腾腾地直往上冒:女儿去探望父亲本是基本的义务,此刻作为女儿的不但没有尽到这个义务,并且还要父亲“偷偷地”才能匆匆地瞥一眼女儿的容颜!这都是什么世道!难道女儿的心是石头打造的吗难道她们对父亲多年来的付出就没有半点的感激之情吗羊羔还会跪哺,乌鸦还会反哺。把一个生你爱你的亲人抛诸脑后,这种行为,根本就连动物都不如!
可是,两个女儿倒不是完全不来探望高老头的。当她们需要用钱的时候,她们就会想起在破旧的伏盖公寓里还住着她们的父亲,或者说是住着一位人肉取款机。仅有在这个时候,她们才会来公寓里跟高老头聊一聊天,编造一些甜言蜜语来哄骗一心为她们的父亲,最终亮出她们真正的目的——向高老头伸手要钱。可是可怜的老人,始终沉迷于这些虚假的父慈女孝的假象里,然后心甘情愿地任凭女儿榨取他本来就不丰厚的财产。高老头心里并不是不清楚这一点,只是他一向在自欺欺人罢了。直到生命的最终,他才喊出了藏在心底的话:两个女儿只爱她们自我,她们根本就没有爱过她们的父亲。
说到高老头的死,这是最让我揪心的一段。巴尔扎克在这最终的场景里下了浓重的笔墨,字里行间都显示出一个将死的人的绝望与无助。眼睛扫过一行行的文字,我似乎就站在伏盖公寓高老头那个破旧的房间里:壁炉里的火早就已经灭了,空气中飘着阴冷的湿气。不远处的窄床上躺着一具奄奄一息的躯体,正在与死神作最终的拉锯战。陪在这位垂死的老人身边的,只是两个与他非亲非故的穷大学生。果然是要到最终关头才能看到一个人的真心啊。平时说着有多孝顺的女儿们此刻哪儿去了呢恐怕是作为伯爵夫人和银行家妻子在别人家的舞会上熠熠生辉吧。可怜高老头为她们倾尽了最终一分钱,到头来只落得一个无儿送终的下场。更令人气愤的是,在高老头死后,他的女儿跟女婿,不但没有来瞻仰他的遗体,甚至连他的丧事也不操办,最终仅有拉斯蒂涅出钱为他购置了一份薄板棺材。一个伯爵夫人和银行家夫人的父亲,最终的结局竟然如此不济,深刻地讽刺了那些衣冠楚楚的有头有脸的所谓大人物,他们连做人的基本良心都没有。
发生左高老头身上的事是一个彻底的杯具,可是造成这样的结果只能怪罪于他对女儿过分的溺爱。虽然巴尔扎克写的是虚构的故事,但也值得我们,异常是那些把孩子当作国王去侍奉的父母们借鉴。真正的爱并不是建立于无条件的满足上的,如果坚持这样下去,也许高老头的杯具,将会在不久之后在我们身边重演。